4月下旬,陕西定边县一名13岁男生李明(化名)在夜间回家途中遭两名成年人无故殴打,事后家属称其中一人为当地民警。家长李俞(化名)在社交平台曝光后表示,孩子受伤出现耳鸣并被诊断为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,事发后因心理恐惧近一个月未能正常上学,相关医药费由家属先行承担。
警方行政处罚文书显示,事发于2026年4月25日21时40分左右,地点为定边镇某小区门口。当时李明与同学步行回家,先是一名男子刘某从背后踢了李明并拍打其后颈;李明跟随并持续报警,随后又与另一名男子郭某发生争执,郭某在报警过程中掌掴李明致其面部受伤并入院治疗。事发时的视频画面记录了李明拨打110并遭到掌掴的过程。
李俞称,两名行凶者事发时疑似饮酒且与孩子并无私怨,事后对方曾称是“看到孩子晚上回得晚想管一管”。家属对警方后续处理不满:涉事双方于5月28日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各罚款1000元,但截至目前未收到正式道歉或赔偿请求,家属希望对方就伤情致歉并承担医疗及相关损失。
记者联络涉事民警郭某时,郭某否认当晚饮酒并表示案件已立案,随后挂断电话。有关刘某的单位称其在请假,暂无法提供详情或联系方式。
律师认为,殴打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从重处罚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下给予拘留处置属于法定裁量范围。但若民警在受害人报警时实施殴打,行为可能具有压制公民报警权的性质,主观恶性更大,处罚轻重仍有争议。民事方面,根据相关民法规定,侵害人身造成的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等合理损失应当赔偿;严重精神损害亦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律师建议家属如协商不成,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与道歉。
目前,家属表示将综合考虑与涉事人员或单位协商,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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